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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印尼國籍吳OO女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一案。

  • 發布單位: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依國籍法第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應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要件,並檢附原屬國籍警察記錄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本案吳OO女士陳情因其喪失印尼國籍,無法取得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一案,經駐印尼代表處查復「…(一)欲申請無犯罪證明…,(二)印尼人如因與外國人結婚而改變身分或喪失國籍,警察總局經調查所附相關文件,仍可核發無犯罪證明…。」
爰此,本案請轉知吳OO女士依上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