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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戶政事務所於1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清查「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之戶籍狀況,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發布單位:
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發布日期:
112-03-09
提供單位:
主任室
詳細內容: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2款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二)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清查「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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