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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戶政事務所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之戶籍狀況,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 發布單位: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三)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健保卡者。……」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健保卡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