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宣導-原住民身分法修法》原住民身分法修法後事涉民眾權益,請大家多加留意。1.符合3要件之一,「原住民與原住民結婚」或「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即可取得原住民身分。2.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的人,可以有一次恢復原住民身分的機會。3在尚未取得原住民身分時就被非原住民收養的情形,依現行規定必須先終止收養關係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修正後,養子女只要並列生父或生母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就可取得原住民身分,不必再終止收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