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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申請表新制1111225後出生新生兒適用

  • 發布單位: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桃園市生育津貼

【目的】

一、為感謝並慰勞新生兒家庭生育辛勞及紓緩育兒負擔,本府於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後,整合統一,自104年4月1日起開辦生育津貼,以鼓勵生育,提高生育率。
二、為達簡政便民之效能,自104年5月1日起,啟動多元窗口,除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外,另開放各區公所(社會課)代收生育津貼申請或至桃園市政府福利智慧雲生育津貼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s://reurl.cc/OEl2LR),以提供市民近便服務。

【申請資格】

新生兒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其法定代理人設籍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在籍者,得申請本要點津貼:
(一)新生兒在本市各戶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非於國內出生之新生兒,返國後在本市各戶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前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之日止。
新生兒之父母因死亡、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致無法提出申請者,得由同戶籍之監護人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本津貼採申請制,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或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親自申請:申請表(含委託書、匯款帳戶、同意書,需新生兒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申請表(含委託書、匯款帳戶、同意書,需父母雙方簽名或蓋章)、受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申請人之身分證、親筆簽名或蓋章之委託書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發放金額】
適用舊制:
*新生兒出生日期為111年12月24日(含當日)以前。
每名新生兒發放新台幣(以下同)3萬元。
雙胞胎每名新生兒發放3萬5,000元。
三胞胎每名新生兒發放4萬5,000元。

適用新制:
*新生兒出生日期為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以後。
第一名子女發放3萬元。
第二名子女發放4萬元。
第三名子女(含)以上,每名發放5萬元
倘若為多胞胎,則另加碼補助,每名1萬元。

*子女排序之計算,以同一母親所生活產胎兒之次序,並以申請時已完成申報戶籍登記為準。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發放津貼;已領取津貼者,應予追繳:
一、不符申請資格者。
二、未檢具或拒絕提供申請應備資料及文件。
三、以詐術、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提出申請或領取津貼。
四、提出申請逾所定期限。但因執行機關人員之過失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提出申請逾期者,不在此限。

【受理聯絡資訊】

區別 戶政事務所 區公所社會課(代收)
桃園區 (03)360-8880轉309 (03)334-8058轉1200
中壢區 (03)452-1100轉135 (03)427-1801轉1203
平鎮區 (03)458-0112轉205 (03)457-2105轉2223
八德區 (03)368-2851轉18 (03)368-3155轉167
楊梅區 (03)478-2324轉403 (03)478-3683轉136
蘆竹區 (03) 322-6227轉216 (03)352-0000轉170
龜山區 (03)320-1922轉851 (03)320-3711轉802
龍潭區 (03)479-2394轉103 (03)479-3070轉1210
大溪區 (03)388-3184轉16 (03)388-2201轉213
大園區 (03)386-2474轉215 (03)384-2494
觀音區 (03)473-2050轉207 (03)473-2121轉126
新屋區 (03)477-2102轉112 (03)477-2111轉315
復興區 (03)382-2337轉11 (03)382-1500轉121
中壢區戶政自強工作站 (03)435-3442聯絡人 :
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轉6424
傳真號碼:
03-339-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