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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眾出境滿2年漏未辦理遷出(國外)登記,致遭追繳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

  • 發布單位: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由本人委託他人或由戶長於30日內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國外)登記,以免遭追繳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